开工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项: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由建设单位提供,是告知中标的投标人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同时也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
施工合同:
由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如果工程委托了监理,则需要提供监理合同。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确保施工图纸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质量监督登记书:
到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登记。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由监督站发施工许可证时一并发放,并进行监督交底。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提供工程地质勘察的详细报告。
施工图会审记录:
记录对施工图纸的会审结果。
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包括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等。
开工报告:
施工单位填写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后正式开工。
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记录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报审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情况。
技术交底记录:
记录对施工人员进行的技术交底内容。
测量定位记录:
记录工程测量的定位信息。
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如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审批、施工中标通知书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资料,并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提交和审批,以确保工程能够顺利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