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因此, 一般情况下,孕妇在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就可以开始休产假,产假一共可以休98天,如果出现难产的情况,可以额外多休15天。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况:
怀孕七个月以上 :可以开始休产假,产前15天开始休,总共98天产假。难产:
可以额外多休15天产假。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建议:
孕妇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医生的建议,提前申请产假。
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有不同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建议提前了解并咨询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