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所有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直发本人”
纵览客户端讯(河北日报记者崔丛丛)近日从河北省医保局获悉,河北省于7月1日起在所有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不再需要提供准生证、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附加材料。
此举主要解决了三方面问题。
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立。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减少了“单位中转”环节,提高发放透明度,提升参保职工满意度。
保障职工权益。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避免了单位因某些原因截留或挪用生育津贴的风险,确保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能足额拿到应得保障,增强女职工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增强经济支持。参保女职工及时领取到生育津贴,为其产假期间提供了生活保障和经济支持,能够帮助职工更好地调养身体和照顾新生儿,有效减轻家庭生育负担。
生育津贴费用由谁出?哪些人可以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费用,既不是男方单位出,也不是女方单位出,而是由生育保险出。河北省早在2007年就建立了完善的生育保险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在分娩和产假期间,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领取生育津贴。”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二级调研员兰静说,用人单位按照统筹区生育津贴领取费率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缴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后可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能领多少钱?据介绍,以“参保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生育津贴天数”为发放标准。以顺产一孩为例,生育津贴天数为158天,参保女职工月均工资若为6000元,生育津贴可领取3.16万元。
就申领流程,兰静介绍,个人可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进入“我的”→“银行卡”模块维护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用人单位需登录“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对女职工填报的银行账户进行准确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医保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最快2至3个工作日到账。
生育津贴是属于员工个人的合法权益,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关于生育津贴的条款。相关专家建议,如果合同中有不合理的规定,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职工应妥善保存与生育津贴相关材料,如工资条或产假期间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生育保险报销凭证等。这些材料在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将会起到关键作用,必要时可携带相关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进行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生育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