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应该向 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具体而言,民事上诉向作出一审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上诉向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一审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的,上诉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一审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诉就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一审法院是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诉就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管辖法院,例如,民事案件通常向与一审法院同级的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刑事案件一般向与一审法院对应的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的案件,可能会有专门的上诉法院或法庭。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
上诉状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以便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时地开展上诉审的工作。同时还要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并将全部案卷、证据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以便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在以后的二审程序中做好应诉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