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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原判!“9岁女孩被老师砸伤头骨案”二审宣判,母亲称对孩子造成不可逆伤害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2:37:00    


4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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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九岁女孩晨晨(化名)在上学期间,被老师宋雨明用三角尺砸碎头骨,后经过5个小时的开颅手术,才将被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九级伤残。

晨晨母亲告诉大象新闻记者,该事件对晨晨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身体无法恢复到从前,达不到一个正常孩子的学习、生活状态,目前孩子已被确诊为重症焦虑。受害者家属对一审中检方提出的量刑建议不予认可,希望能顶格审判

晨晨母亲介绍,孩子受伤后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每天伴随着头晕头痛的折磨。“外界吵闹的声音、气温降低了或者突然回升了,都会对她有深刻的影响。”晨晨母亲说,“孩子被砸碎的头骨,用了一种金属材料钛网修补起来的,身体会产生一些排异的现象,并且排异会有很多症状,比如:夏天气温过高,她在室外就很难受,她自己形容脑袋‘嗡嗡嗡嗡响’”晨晨母亲伤心地表达,一个九岁的孩子,每天遭受这样的痛苦,怎么能够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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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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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审判决,晨晨妈妈说听到判决结果,浑身发抖,非常不服:“我的孩子一生被毁掉,他只用五年来弥补,他五年后可以重新开始,我的孩子我的家庭全都被他毁掉了,不可能恢复到正常”。其代理律师指出:“对于这个量刑的部分,我们会尽快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




来源 | 大象新闻综合央视新闻
监制 | 李金锋 李洁敏
主编 | 彭丹
编辑 | 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