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开庭前需要准备的文件和材料包括:
法律文件和案卷
正式诉状、应诉书和其他诉讼文书。
已提交和可能需要提交的所有证据文件的副本。
法院的传票、通知以及其他官方文件。
客户文件,包含案件的详细背景资料和通讯记录。
交叉审问和证人提问的提纲。
个人身份和职业认证
律师执照以确保可以在该司法管辖区进行法律实践。
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护照。
律师袍(领巾、徽章)。
笔记和记录工具
笔记本、记事本或法律便签,用于记录庭审过程中的关键信息。
多支笔或铅笔,包括至少一支蓝色或黑色墨水的笔。
身份类文件
律师证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
文件类文件
开庭传票,注意查看时间和地点,并记好法官及书记员的电话。
委托人主体资料,如果是代理原告,建议带上被告的主体材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
所函(非必需,临时获得授权的,需要带)。
起诉状,标出最终版和定稿。
证据目录及复印件。
证据原件(含实物证据;涉及联网操作的,提前做实验)。
类案的裁判文书,复印件。
相关法律法规,打印件。
开庭提纲。
质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