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医院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起诉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起诉状应包括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法院受理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被告发出传票,通知其参加诉讼。
受理后,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通知应诉
法院经过审核,认为该案属于自己管辖,就会通知被告应诉,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开庭审理
受理后,审判人员会安排具体开庭时间。开庭后,原告、被告双方到庭,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陈述最后意见等。
举证质证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进行举证和质证。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等。医疗机构则需就医疗行为的合法性等进行举证。
司法鉴定
如果在诉讼中需要对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或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申请人向法院递交鉴定申请书,申请法院委托相关的机构进行鉴定。然后法院向相关司法鉴定机构送交委托鉴定函和需要的相关资料,等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
调解或判决
法院在调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各项证据进行认定,适用相关法律,作出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后,任何一方不服,15日内都可以提起上诉,上诉至上级人民法院。如果双方在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则一审判决书生效。
上诉
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后,任何一方不服,15日内都可以提起上诉,上诉至上级人民法院。如果双方在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则一审判决书生效。
执行
裁判生效后,如果败诉方不履行判决,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建议当事人聘请专业律师代理,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当事人应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庭审中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