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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女孩哭泣照被擦边广告盗用,律师:日常发照片注意隐私设置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7 18:52:00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肖暖暖

近日,据媒体报道,一名19岁女孩的哭泣照片被恶意盗用,两年来出现在黄色网站等处,就连最近颇火的所谓“高潮针”也有人盗用她的照片做广告海报用以宣传。接受媒体采访时,受害女孩表示自诉投诉无效,两年来深受其扰。

这一新闻也引发网友的关注和对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的讨论。

当事人社交平台发文截图

康德智库专家、北京清律(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齐鹏帅律师告诉潮新闻记者,从法律的角度出发,这类盗用他人照片用于色情网站或虚假广告的案件,核心涉及肖像权、名誉权等多重侵权。“简单来说,未经允许拿他人照片牟利或用于不良宣传,首先侵犯肖像权。如果照片被配上色情、虚假广告等内容导致当事人名声受损,还涉及名誉权。”

康德智库专家、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曹琪律师指出,这类事件还可能涉及隐私权或个人信息侵权,“如果照片属于私密信息,可能构成隐私侵害。同时,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如传播淫秽物品罪、侮辱罪或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曹琪表示,这类涉及网络、色情与广告滥用照片的事件有其特殊性。首先,由于网络传播的广泛性与隐蔽性,侵权内容扩散快、范围广,但侵权主体难以追踪。同时,这类侵权事件的证据固定困难,电子证据易被篡改或删除,需及时公证保全。此外,色情内容可能加重侵权后果,涉及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的竞合。在平台责任界定方面,还需判断平台是否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民法典》第1195条),或明知侵权未采取必要措施。

齐鹏帅表示,这起事件中,受害女孩的权益受损主要集中在几方面:一是照片被非法使用带来的直接伤害,比如肖像权被侵犯,照片出现在色情网站或虚假广告里;二是名誉和精神上的伤害,比如被周围人误解、遭受骚扰,甚至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如果照片本身涉及私密场景,还可能侵犯隐私权。

受害女孩接受采访时提及两年来自诉投诉效果不大,齐鹏帅指出,关键在于维权方式需要更有针对性。

曹琪表示,在民事途径方面,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肖像权、名誉权侵权之诉,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如果平台未及时删除内容,还可以主张连带责任。另外,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传播淫秽物品、侮辱罪等刑事责任,或向网信办、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违法广告和色情信息。

“首先必须及时保存证据,比如对侵权网页做公证,或者用可信的电子存证平台固定证据,记录传播量、转发次数,这对后续索赔很重要。其次,还可以要求平台删除内容,如果涉及色情信息,直接报警处理可能比民事起诉更有效。如果侵权方身份不明,可以起诉后申请法院要求平台提供对方信息。”齐鹏帅告诉记者,现在法律有“人格权禁令”制度,情况紧急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立即禁止对方继续传播,防止影响扩大。

两位律师表示,在法律责任上,盗用照片的人或团伙,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赔偿。如果传播色情内容严重,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坐牢。若涉及色情牟利,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平台如果明知或应知侵权但没及时处理或未尽审核义务,也要承担责任,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被行政处罚。

在风险预防方面,两位律师建议,日常发照片要注意隐私设置,尤其是在社交媒体上别随便公开高清原图,还可以在社交媒体设置照片仅好友可见,关闭地理标签。发布前可以给照片加上个人水印,如名字、日期等,或将半透明水印覆盖面部或身体关键部位,增加盗用难度。另外,还应该谨慎授权第三方使用照片,尤其是陌生平台。平时还可以定期用搜索引擎“以图搜图”功能,排查自己的照片被盗用、滥用的情况。

律师提醒,一旦发现照片被盗用,马上存证,先联系平台投诉要求删除并留存记录,必要时让律师发函或直接起诉,越早处理越容易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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