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8日消息,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提请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并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相关平台发布通知公告。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下午 4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由公司董事长李阳春主持。实际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 8 人,其所持有的 7,564.7735 万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总数的 96.26%。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人员资格合规。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12 项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7564.7735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对于《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对于《关于追认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颜德忠回避表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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