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卡是指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重要行为方式,涉及到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3项。
具体来说,冒卡的情形包括:
1.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2. 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3. 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4. 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建议个人在使用信用卡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卡片,避免遗失或被盗用,同时也要提高警惕,防止被他人冒用。如果发现自己的信用卡有异常使用情况,应立即联系银行进行挂失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