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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部署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提升监管精度与效能 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14:56:00    

近日,林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林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部署会。该市17个单位的80余名主管业务科长、信息联络员参会。

会议通报了2024年度各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并对2025年度工作作出安排,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林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一业一查)工作计划》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各单位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按时完成抽查计划并上报简报信息。一方面,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相关文件,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扩大监管覆盖面,提升监管精准度与效能。另一方面,要结合工作实际,将重点工作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增强监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推动林州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为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各部门要着重抓住四个关键点。

一是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各部门依托协同监管平台(河南),结合权责清单与监管事项检查清单,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按要求规范建立与抽查事项对应的“两库”,及时更新库内数据。综合运用分级分类结果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构建信用风险分类检查对象库。同时,结合联合抽查实际,对应检查对象库建立执法人员库。

二是规范抽查检查流程。所有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均需通过平台创建计划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录入并公示结果。任务发起部门需及时通报随机抽取和匹配结果,联合检查小组由各部门抽取的检查人员组成,发起单位担任组长单位。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有序开展工作,填写检查记录表,避免干扰检查对象正常经营,杜绝自行检查、重复检查等行为。

三是及时录入并公示结果。检查人员遵循“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检查结果录入。对非本部门监管职责内的检查对象,需注明“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若检查结果有误,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录入人员可进行一次更正,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四是强化后续处理与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强后续监管,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强化部门间抽查结果互认,推动“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朱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