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员的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法官审判津贴 :根据法官的等级,发放不同标准的津贴,从每月180元到340元不等。岗位津贴
县一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执行员、书记员、法医及其他辅助办案的人员,以及司法警察,在办案时每人每天0.50元到1元不等,在院内办案时每人每天0.40元到0.60元不等。
司法补贴:
专属于法院法官的一种补贴,金额一般在1000元左右,经济较好的地区可以达到1200元以上。
年终奖:
根据年底各单位评定的等级,一般一年保底在4万元左右。
交通补助费:
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培训活动而支出的公共交通费用的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办法由各地制定。
培训费:
包括岗前培训和任职期间审判业务专项培训活动的费用。
资料费:
为人民陪审员提供有关报刊、简报等开支的费用。
无固定收入人民陪审员的生活补助费:
按实际参加审判活动、培训活动的工作日,参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货币工资水平计算给予的补助。
五险一金:
法院工作人员通常享有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部分地区还为法官提供补充公积金。
住房补贴、交通补助、公积金、补充保险: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通常享有这些福利。
乡镇补贴:
针对在乡镇法院从事相应岗位的员工提供的额外补贴,具体标准和范围由当地政府制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补贴和福利的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法院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