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尔滨,有多个地点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派出所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持省教育厅开具的就业报到证,直接到在哈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需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接收单位介绍信或哈市毕业生主管部门介绍信。
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证明办理随父随母落户。
租房落户:在哈市五个非主城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租赁居住半年以上,在哈市缴纳养老保险半年(含)以上,签订合法租赁协议并缴纳房屋租赁税款,可为承租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同一户口的父母或岳父母办理落户。
分局审批
随父随母落户:户口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需要投父投母落户的,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派出所调查申报,分局审批落户,需携带落户申请、落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居委会证明等。
投靠落户:双方非农业户口,只要登记结婚,即可到在哈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办理投靠落户,需携带落户申请、结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证明。
市局审批
买房落户:在平房区购买10万元人民币以上住房(包括商业用房),可办理落户。
其他特殊情况:如农业人口妻子投非农业人口丈夫落户、农业人口丈夫投非农业人口妻子落户、土地被政府征用的农转非落户等,需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和地点,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以确保落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