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撤销登记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
公司在注册登记过程中,发起人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公司登记被撤销。
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开业或自行停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使得公司登记管理机关认为该公司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从而吊销其营业执照。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可以撤销登记。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也可以撤销登记。
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情形外,依法还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
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如果依照上述规定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则不予撤销,而应当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
企业被撤销登记后,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并在清算结束后由清算组织依法申请注销登记。此外,被撤销登记的企业其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也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