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消费权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因此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商品质量问题
商品存在功能不符合宣传、存在安全隐患、虚假标识等问题。
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销售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服务问题
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提供的服务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价格问题
存在价格虚高、价格欺诈等行为,如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等。
销售手段问题
不开发票、以次充好强迫消费者购买、销售过期产品等行为。
强制消费者办理消费业务卡等行为。
商标侵权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和服务内容,避免上当受骗。同时,经营者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