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的行为主要包括:
干扰破坏:
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寻衅滋事:
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
欺压弱小:
倚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
操纵组织:
利用宗族、家族势力或黑恶势力侵占农村集体财产,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暴力威胁:
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威。
操控选举:
利用暴力、势力影响或其他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换届选举。
非法征地:
在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拆迁搬迁等过程中无理纠缠、漫天要价。
非法活动:
参与非法传销、开设赌场、经营地下“六合彩”等违法犯罪活动。
利用公权:
与当地的干部勾结,利用公权力来维护自己的不正当利益。
信息不对称:
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不正当行为,如虚构事实在网上进行舆情炒作等。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和第二百九十四条等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