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通常被称为“失信被执行人”,判定失信人员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所确定的义务。
妨碍或抗拒执行:
使用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或抗拒法院执行。
规避执行: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法院执行。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财产状况。
其他失信行为:
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
失信人员的影响包括: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面临限制高消费措施,如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
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要查询自己是否为失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
通过官方信用信息平台查看个人信用记录。
法院查询:
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网,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企业或行业协会认定:
一些行业协会或企业也可以对失信人员进行黑名单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欠债不还是失信认定的一个因素,但关键在于被执行人是否具备履行能力以及履行意愿。如果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或无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即使欠债不还,一般也不会被纳入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