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国有财产
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所拥有的财产。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包括集体经营组织所拥有的所有权属于该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
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包括通过捐助或专项基金手段募集的用于扶贫或其他公益事业的慈善性质的款物。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物
即使这些财产实际上属于私人所有,但由于它们处于上述单位的管理、使用或运输中,因此被视为公共财物。
这些公共财物的分类和定义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在实际管理和使用中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