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发票失控通常是由于以下几种原因造成的:
未按规定抄报税或报税:
企业未能按时向税务机关抄报和报税,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及时收到应缴的税款。这种情况下,国家会追溯已抵扣的税款,并可能向使用这些发票的企业追缴税款。
企业走逃或失踪:
当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税款并且相关人员失踪或走逃时,其开具的发票会被认定为“失控发票”。
空白发票报失后滥用:
原公司丢失空白发票后,可能会用这些报失的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些发票实际上已经不具备抵扣资格。
系统问题或认证失败:
有时由于系统故障或认证过程中的问题,发票可能未能正确认证,从而被误认为是失控发票。
记账凭证不完整或报表异常:
如果企业的记账凭证不完整或报表存在异常,也可能导致发票被认定为失控发票。
纳税人虚开发票并走逃:
虚开发票的企业在被发现后走逃,其发票也会被认定为失控发票。
未按规定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税务注销手续,导致其发票未能正常注销,从而形成失控发票。
丢失防伪税控设备:
企业丢失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的金税卡或税控盘,导致无法正常抄报税,进而形成失控发票。
一旦发票被认定为失控发票,企业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被要求进项税额转出,即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不得用于抵扣销项税。
补缴税款,包括未缴的税款以及滞纳金和罚款。
账务处理困难,因为失控发票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使用,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失真。
因此,企业应加强对发票的管理,确保按时抄报税和报税,妥善保管防伪税控设备,避免发票丢失或滥用,以减少失控发票的风险。同时,一旦发现失控发票,应立即与税务机关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