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活动当事人包括以下几类: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即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或组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获得赔偿或给付。
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保险代理人:受保险人的委托,代表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协助保险人进行理赔工作。
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
这些主体共同构成了保险活动的参与者,通过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实现风险的分散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