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子女数时,应该填写 实际生育的孩子数。具体填写方法如下:
现有子女数:
填写夫妻双方已生育(收养)的子女总数。如果再婚家庭,则需要将再婚前夫妻双方分别生育(收养)的子女数和再婚后共同生育(收养)的子女数一并统计。
孩次:
指该婴儿出生时在其家庭所有现有子女(包括收养及前妻或前夫留下子女)中的排列顺序。例如,如果只生了一个孩子,孩次填一;如果生了一个孩子后再生育一个孩子,孩次填二,依此类推。
男孩数和女孩数:
分别填写夫妻双方已生育(收养)的子女中男孩和女孩的数量,男孩数和女孩数合计应等于现有子女数。
生育登记:
在生育登记时,需要详细填写所有子女的孩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子女与本生育登记的夫妇的血缘关系,包括亲生、收养、捡养等。
建议:在填写子女数时,务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于相关机构或部门能够准确了解家庭的人口情况。如果有再婚经历,需要特别注意将再婚前和再婚后生育的子女数分别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