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隶属关系填写方法如下:
中央属企业:
指隶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等的企业,其隶属关系代码为10。
省属企业:
指隶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的企业,其隶属关系代码为20。
市、地区属企业:
指隶属于自治州、盟、省辖市和直辖市辖区直属行政管理单位的企业,其隶属关系代码为40。
县属企业:
指隶属于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自治旗、县级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的企业,其隶属关系代码为50。
街道属企业:
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建制市的市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管理的单位,其隶属关系代码为60。
镇属企业:
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制镇政府所管辖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其隶属关系代码为62。
乡属企业:
指乡一级人民政府及直属行政管理单位,其隶属关系代码为63。
其他:
包括居民、村民委员会等,其隶属关系代码为70。
具体填写建议:
个体工商户或私人企业:没有隶属关系,可以填写“无”或“独立企业”。
集体企业:如果注册地址显示为乡镇企业,则隶属于乡或镇,代码为61或62。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大股东的单位名称。
国有企业:填写上级单位名称。
请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隶属关系代码,并在填写时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