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生育津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证明:
由医院或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证明母亲已经顺利分娩。
婴儿出生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医学证明:
包括医院开具的孕产妇检查、分娩、住院发票等证明。
社保证明:
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社保证明,证明在生育前已经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
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如委托他人办理):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外地员工可能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
之前有过婚姻并且有孩子的情况下,需要提供离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
孕妇健康证明:由医院出具的证明要包含姓名、孕期情况、预产期等信息,并且需要有医生的签字。
生育津贴申请表:需要填写完整,包括夫妻双方的信息、孕产情况等。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申请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