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不捕后,公诉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侦查的进展情况。虽然存在一些一般性的规定,如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否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这些规定并不绝对,因为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
如果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通常情况下意味着不会立即起诉。
补充侦查后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并且经过补充侦查后证据充分,那么案件仍然有可能被提起公诉。补充侦查最多只能进行两次,每次补充侦查结束后,检察院会重新开始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这个期限通常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天。
复杂或重大案件
对于特别复杂或重大的案件,如果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此外,如果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发现需要补充侦查,也会相应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侦查羁押期限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这意味着,在不批捕的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需要继续侦查,总的时间可能会长达五个月左右。
综上所述,定罪不捕后公诉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限制,而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侦查进展以及是否需要补充侦查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因此,具体案件的公诉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