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监管机构是指负责监督和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官方或行业组织。这些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监督招投标过程以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以及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体的监管机构包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招投标政策的制定和监管,指导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招标投标工作。
商务部(地方为商务厅):
所属机电司(地方为机电办)负责监管国际招标。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负责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包括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
交通运输部:
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监管,制定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
财政部:
负责招标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作为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在招标代理行业监管中发挥自律作用。
这些机构通过各自职责和协作,共同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