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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电”亮春日安全线!护电攻略请收好!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1 20:23:00    



春风归来,万物复苏。随着天气转暖,复工复产和城乡建设加速,电力设施面临的外力破坏风险持续攀升。4月18日,甘井子区供电公司联合区科工信局、辛寨子街道、高新园区供电公司,共同举办“守护电力引擎,赋能大连未来”电力设施保护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


区供电公司以电力安全法律法规为核心,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物料,为过往群众重点讲解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电力设施保护区及危险源防范措施,让群众深刻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就是维护自身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






电力设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关系到国家能源安全、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为全力保障大连电网安全运行,甘井子区供电公司细致规划,联合所属街道、区应急局和区消防大队开展现场违建隐患排查。同时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力度,增强社会群众依法护电意识,改善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环境,呼吁群众共同参与到电力设施保护行动中。



电力设施保护小课堂
01
什么是电力设施?

02
什么是外力破坏?

外力破坏是指人们有意或无意而实施的损毁、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造成线路的不安全现象或故障。


以案释法



案例一:

孙某驾驶挖掘机违规作业,导致某线路3.5万伏电杆拉线断裂、电杆折断,造成该线路用户供电中断长达26小时。经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孙某犯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赔偿人民币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

莫某罔顾变压器“国家电网”标志及安全警告牌,携带钢丝剪进入配电箱剪电缆线,造成电缆线损坏、5000余户居民停电。经鉴定,该行为造成电量损失金额1.5万余元、毁损设备更换费用7万余元,共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万余元。

事后,莫某赔偿供电公司9万余元,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三:

某村村民刘某在某晚21时许,用无人机给农田喷洒农药,碰到高压线后导致电力线路全部跳闸,经技术人员抢修,当夜23时50分许才恢复供电。


因刘某为初犯且行为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民警对刘某给予了严肃批评教育。


无论是破坏电线杆、电缆,

还是非法盗窃电力设施等行为,

都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不要以身试法!




1、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2、不得擅自在电能表表后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3、不得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


4、不得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5、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6、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7、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END

来源:区供电公司

编辑:宋东晓李胜男

审核:王佩瑾

责编:何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