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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刘玉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7 16:01:00    

日前,安徽省阜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刘玉建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玉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玉建利用担任界首市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党工委书记,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便利,或者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土地拆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