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挂是指 承包单位在取得工程项目承包权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因为它涉及到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且未得到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转包与挂靠的主要区别在于:
法律行为性质:
转包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而挂靠是借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
合同关系:
在转包中,转包人作为承包合同的相对方,将工程转给其他主体施工,但仍是建设工程连环合同的一部分;在挂靠中,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承包工程,被挂靠人是名义上的施工方。
责任承担:
转包人作为中转环节,对工程具有较强的管理和支配地位,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挂靠人则对被挂靠人施工的工程质量及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后果:
转包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挂靠行为同样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但实际施工人只能向挂靠人主张权利。
建议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以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