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不实是指 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充分履行出资义务,却保留股东身份的行为。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欠付出资 :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全部出资额。虚假出资:
股东用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值远不足其所要缴纳的资本,例如虚假陈述知识产权的价值。
瑕疵出资:
包括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其中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抽逃出资:
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
出资不实的法律后果包括:
民事责任
向公司补足出资。
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行政责任
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可能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责任承担主体包括:
出资不实股东:
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
对公司设立时的出资不实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发起人:
在公司设立时未实际缴纳出资的,与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和股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确保出资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