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的部门设置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职能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一些核心部门:
1. 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和文件处理。
2. 政策法规科/处:负责林业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3. 计划财务科/处:负责林场财务管理和预算编制。
4. 营林科/处:负责森林培育、植树造林等林业生产活动。
5. 林政科/处:负责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6. 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的预防、监控和应急处理。
7. 人事科/处: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和职工培训。
8.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务工作和党员管理。
9. 纪委监察组:负责监督和纪律审查。
10. 自然保护区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负责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11.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负责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
12.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绿委办:负责绿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
13.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负责山林权属争议的调解和处理。
14. 科技与交流合作处:负责林业科技推广和对外交流合作。
15. 公安局森林分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森林治安和执法工作。
请注意,这些部门可能在不同地区和林场有所变化,具体设置以当地林业局或林场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