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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病假怎么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35:32    

发放带薪病假工资的标准如下: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

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病假超过两个月

从第三个月起,根据工作年限和病假时长确定发放比例: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发放比例会有所调整: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病假期间的工资计算

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

日工资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连续工龄与病假待遇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