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的落款应根据出具方是单位还是个人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的落款方法:
单位名义出具的情况说明
落款应写单位名称,且单位名称应为全称,与单位的公章上名称一致。
落款应写在情况说明的正文结束之后,往下空一两行,在下一行的右侧写上单位名称。
在单位名称下方再一行写上日期。
个人名义出具的情况说明
落款应写个人姓名。
落款也应写在情况说明的正文结束之后,往下空一两行,在下一行的右侧写上个人姓名。
在个人姓名下方再一行写上日期。
示例
单位名义出具的情况说明:
```
某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的说明
某某公司(全称)
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个人名义出具的情况说明:
```
张三
关于个人工作情况的说明
张三
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注意事项
落款应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日期格式应规范,通常为年-月-日。
如果需要盖章,盖章应清晰可辨,且盖在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的正上方或右侧。
通过以上方法,可以确保情况说明的落款符合规范,便于阅读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