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服务: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金融服务:
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生活服务:
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销售不动产:
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如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和班车。
现代服务业:
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
交通运输业:
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等。
货物的销售行为:
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等。
特定交易的行为和实体的自用:
如收取有偿的押金、押金货物兑换为现金、偶然贩卖等均可征收增值税;自用实体如固定资产、建筑物等也可征收增值税。
这些范围涵盖了多个行业和服务领域,旨在通过增值税制度替代原有的营业税制度,实现税收制度的优化和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