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具体赔偿事项由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用人单位: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基金:
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工伤赔偿项目如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劳动仲裁委员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工伤赔偿产生争议时,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院:
劳动者在获得劳动仲裁裁决后,如用人单位不赔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和标准,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