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如果老板不批准,您依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措施:
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书面形式:
确保您的辞职信或其他形式的辞职通知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用人单位签收或通过挂号信、快递等方式送达,保留好相关的送达证据。
无需单位批准:
请注意,即使老板不批准,您提出辞职并不需要单位的批准。
办理离职手续:
在通知用人单位后,您应继续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等。
法律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支付经济补偿等,您可以在劳动仲裁中要求相应的赔偿。
请确保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专业的态度,并尽可能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所有沟通和协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