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一什么伤残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4:18:22    

一级伤残是指对人体造成极其严重的损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器官功能方面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例如,双眼失明、四肢瘫痪、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导致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精神障碍或极重度智能减退等。

生活自理能力: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也完全丧失。

医疗依赖: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其他特定情形

极重度智能损伤。

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二级伤残任一情形。

这些标准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均有详细规定,并作为劳动能力鉴定的重要依据。

建议:

一级伤残的认定非常严格,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器官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医疗依赖等。

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应依据具体伤情和相关医学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相关法律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等,为伤残鉴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