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补办:
登报挂失 :在省级以上的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原资格证作废。提交补办申请和相关材料
填写《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补办当年度的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如遗失,需提供单位或学校的相关证明)。
提供已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
审核流程
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考点初步审核后,由报考区进行进一步审核。
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
领取补办证书:
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补办证书。
请确保按照最新的流程和要求进行补办,因为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