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转学需要办理的手续通常包括:
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和 《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
《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户口本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
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 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计划生育证明,如果是独生子女需提供 《独生子女证》。
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由原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由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并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请注意,这些手续可能因地区和教育部门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当地的教育局或学校了解详细的转学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