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在申请注销公司时,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 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 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 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建议在办理公司注销时,先在公司内部进行成立清算小组,之后准备相关资料,到工商局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