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法院证明通常指的是法院出具的结案证明,它用于证明某个案件已经审理结束,并且已经按照法律程序得到了处理。以下是开具法院结案证明的一般流程:
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案件相关材料:包括受理法院、案号、案件名称、审判程序、判决书、执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申请书:说明申请结案证明的原因和目的,并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代为申请时需提供。
前往办理窗口
到审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咨询并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
递交申请材料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相关部门或立案窗口。
缴纳费用
根据法院的规定和要求,缴纳相应的证明费用。
等待审批
提交申请后,等待法院审核和审批。
领取证明
审核通过后,按照法院的通知领取结案证明,或通过邮寄等方式获取。
请注意,法院不会开具所谓的“生效证明”,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