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权是指 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解释或者废止法律法规的权力。它包括制定和修改宪法、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在中国,立法权主要由以下机关行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负责制定和修改宪法、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国务院:
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并有权授权其他行政机关制定规章。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它们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
行使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
国务院部门:
制定部门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制定政府规章。
立法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法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和尊严。立法权不仅是国家权力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法治国家目标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