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事故通常指的是 轻微的交通事故,这类事故的特点包括:
未造成人身伤亡:
事故中没有人员受伤或伤情轻微,不需要紧急医疗救助。
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及原因没有异议,不需要进一步调查。
财产损失较小:
通常指财产损失在特定金额以下,如3万元以下。
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立即撤离现场,并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简易事故的处理流程相对简化,通常由一名交通警察现场处理,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以恢复交通。简易程序的处理时间较短,旨在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避免长时间堵塞和法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适用简易程序,如果当事人对赔偿问题有争议,或者存在交通肇事犯罪嫌疑,则不能采用简易程序处理,而应转入一般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