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房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方式
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厦门公租房”)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平台
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关注相关公众号(如“厦门公租房”、“古早厦门”、“厦门攻略通”等)获取在线申请入口。
申请时间
具体申请时间根据批次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第八批、九批、十批、十二批的申请时间为12月5日8:30至11日17:00,第十七批第二阶段申请时间为12月6日8:30至12日17:00。
申请材料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单位版,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加盖公章)。
已婚职工的结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人还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
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厦门市户籍。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家庭上一年度的家庭收入不得超过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
单身居民申请时,需年满30周岁。
申请家庭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审核流程
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区管委会、主管单位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市住建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终审。
公示与轮候
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建议:
提前关注申请时间和入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