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夫妻协议离婚需要走哪些程序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6:28:42    

协议离婚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申请

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等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相关材料,确保双方提交的资料和证件齐全且符合离婚登记的条件。如果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并发放《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为期30天。在这期间,任何一方都有权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最后一天若为法定休假日,则以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为冷静期最后一天。

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需在接下来的30天内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每人2张2寸近期单人半身免冠同版彩色证件照片。未在规定的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彻底审查,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将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在整个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确保所有协议内容真实、合法且双方自愿。此外,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个步骤,以确保离婚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