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押车辆后返还的时间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和相应的扣车时间限制:
常规扣车时间
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为 33天。这个时间包括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后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重新检验、鉴定情况
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 58天。这包括上述33天的期限,加上3天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极特殊情况
如果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最长期限为 60天。
简易程序
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扣押时间不超过 10天。如果事故比较简单,事故处理走的是简易程序,扣车不超过15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从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起五日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一般情况
交警部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5日内应当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经批准还可以延长10日(也就是30日),鉴定完成后,应当在5日内发还车主。所以,交警部门扣留肇事车辆的期限一般是30天至40天。
特殊情况
交通事故较为复杂,涉及到多人受伤、财产损失较大或者存在逃逸等情况,扣押时间可能会延长至60日,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延长至90日。此外,如果肇事方对扣押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或诉讼结果支持肇事方的诉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解除扣押并返还肇事车辆。
综合以上规定,交警扣押车辆后返还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是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以及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扣押车辆后5日内会通知当事人领取,但如果需要检验、鉴定,则扣押时间会延长至33天至60天不等,具体期限取决于鉴定完成的时间和是否涉及重新检验、鉴定等情况。
建议:
当事人在车辆被扣押后,应密切关注交警的通知,及时领取车辆。
如果需要延长扣押期限,当事人应了解具体原因和延长的时间,并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