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是指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做事或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影响相关单位部门的形象,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吃空饷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
旷工饷:
一些人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但仍然领取工资。
病假饷:
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仍领取工资。
多头饷:
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
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
受党政纪处理的人没有相应地降低其工资,或受到司法处理的人仍领取原工资。
冒名饷:
本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冒用他人名义领取财政工资。
死人饷:
在职人员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或遗属补助。
吃空饷的原因可能包括腐败和不正当行为、管理不善、权力滥用等。为了预防和惩治吃空饷现象,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