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关停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房屋价值补偿
按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定补偿标准。
由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金额。
拆迁安置补偿
按照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用途、居住人口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
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一般情况下不能主张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但如果企业已经取得了合法的生产经营手续,并且在关停前已经进行了相关投入,可能可以争取到一定的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土地补偿
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附属物补偿
包括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用水用电环评处理设施等,按照重置费计算。
搬迁费用
包括可搬迁设备的运输费、调试费、安装费、拆卸费等。
对于不可搬迁的设备,会根据设备的新旧程度与重置价进行补偿。
员工经济补偿
按照员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待遇,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奖励性补偿
对于按时关闭、拆迁养殖场主,一般补偿方案会给予存栏畜禽和养殖场两方面的补贴和奖励。
相关从业人员每人可获得4000元的再就业培训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项目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