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行驶的规定如下:
一般规定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高速公路限速
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到10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特殊路段限速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居民区、住宅区限速
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超速处罚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内不扣分不罚款;超速20%-50%扣6分;超速50%以上扣12分。
其他规定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校车、中型及以上载客载货汽车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速度超过额定时间标准速率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将被一次性扣除驾驶证分数12分。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限速规定,确保行车安全,避免因超速行驶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