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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事故都是由什么引起的(90%以上的事故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14 08:04:46    


近年来,心理问题愈发受到国家的关注和重视,而在安全管理当中,人的不安全心理也是事故发生的根源之一。

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主要来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则又主要源于人的不安全心理。

由于人在生产经营、施工操作过程当中的不安全心理状况,或是急躁、或是侥幸、或是懒惰亦或是紧张等等,导致产生了不安全的行为,而不安全的行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这也是一个因果连锁理论。

那么如果我们想防控事故的话,在很大一方面,就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不安全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实际上是不安全的心理状态。因此,我们理所应当花大力气去研究、去学习在安全管理中有哪些心理机制、心理因素,影响着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也是法条给我们的一个基本要求,要理解到有什么样的理念和心理,就容易导致什么样的行为和结果。

在国家层面,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再次修正,修正完善了很多条款,其中: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安法中,明确提出了,用人单位要关心从业人员的心理状态,不能只在乎生理和表面情况,要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精神层面进行疏导和慰藉,从而规范人的行为习惯,防范异常的发生。

在曾经的三级教育培训当中,专家就提到过一个小实验。

例如:做一个买卖,选择A买卖一个月肯定能挣到3万块,选择B买卖,有80%的可能会赚到4万元,20%的可能性什么也得不到,那么我们大多数人会怎么选呢,短暂的思考过后,我们大部分人应该都选择A生意,因为这是确定的好处,所谓见好就收,落袋为安。

我们大多数人在获得收益状态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我们都厌恶风险,喜欢见好就收,差不多就行了,挣3万已经不少了,不要冒那个风险。多那1万块钱,风险那么大,我们乐于稳定啊,我们乐于确定的收益。在确定的收益和"赌一把"之间,很多人则会选择确定的好处,也是被称之为“确定效应”

而第二个例子,同样是做生意,A生意我们只要一做,结果就一定会赔3万,而如果选择B生意,那么有80%的可能赔4万块,20%的可能不赔钱。我们又会怎么选呢,短暂的思考之后,我们大部分人仍然会选择B生意,是不是会想,如果我们幸运呢,20%的可能性,咱们可能不赔钱,大多数人觉得反正都赔3万了是吧,不差多赔1万。80%的可能性要赔4万,但是我们还有一个20%的可能性,可能翻盘呢,大家都想搏一搏,想试一试对吧?

所以普遍心理,在确定的损失和“赌一把”之间,大部分人则会选择“赌一把”,这其实也是取决于在前景理论中一个很重要的要素——参照点的思考。我们在获得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挣3万不少啦,差不多就行,可是在赔钱的时候,损失的时候,我们都要去试一试,搏一回,我们愿意去当冒险家,不差赔3万,再多赔一点儿也无所谓。所以我们看到同样是3万的获得和4万的损失,人的心理状态却是截然不同,差异是很大的。

再来看另外一个分析,关于小概率事件:买彩票。

大家都买过彩票,彩票儿中奖的概率太小了,但是为什么大家还去买,是因为大家都认为万一我中了呢?虽然是小概率,万一落到我头上了呢。可是在生产、操作过程当中,我们知道大量的主观故意违章,比如说电工带电作业,他明知道带电可能不对,但是呢,他还要这么做,会觉得这种事儿出事故是小概率,怎么可能是我,我怎么可能那么倒霉是吧,别人都没事儿,我这有事儿啦?

所以我们看到又同样是小概率事件,但是在买彩票儿的时候,每个人都想万一我中了呢?可是在主观故意违章的时候,大家都会想怎么可能是我,我怎么会那么倒霉。通过这两个小的例子,我们对比就可以明显的发现,人在不同的状况下,他的心理状况差距是非常大的,而一旦心理有偏向,那么他导致的行为就一定会有误差,那么行为的误差就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我们知道事故致因理论里面有很多种,存在海因里希的因果连锁论,博德的因果连锁论啊,法默的事故频发倾向性理论,等等很多。而我则最推崇的的轨迹交叉论,轨迹交叉论认为,当人的不安全行为链条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链条两者同时在同一时空,也就是在同一时间和空间相遇,那么事故就发生了。

试想一下,如果人有不安全行为,可是我这个设备是本质安全的。那事故会发生吗?当然不会,换句话来讲,如果这个设备漏电,设备是故障的,但是我们一眼就发现设备有问题,我们不接触它,那么即使断电,事故也不会发生。所以单一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不导致事故发生的,只有同时发生人也不安全,物也不安全的时候,事故才发生。

那么从这个理论我们也再次确认,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我们在安全管理当中,针对跟人有关的事故,我们就叫做人因事故,那么这个人因事故会占安全事故多大的比例呢?当然,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统计数字是不完全一致的,但是体现了同一个规律。我们看海因里希统计结果说,在所有的生产安全事故中,人因事故要占到98%;杜邦公司的统计数据是大概96%的事故,都跟人有关系,日本有关部门和地区也做过不同的统计,但这个数字都接近90%以上。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在事故发生原因中人的因素占到90%以上。

那么,如果我们能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研究人的不安全行为到底是怎么产生的?是否能消除90%以上的事故吗?所以从这个角度,我们就要关心人的不安全行为怎么产生的,是不是都跟他的心理因素有关系,如果从心理因素的角度来剖析人的不安全行为,就能从这个角度来防控事故的发生,


结语:

我们知道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因之一,虽然统计数据,不完全一致,但是规律是相同的。那么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我们就要必须及时矫正影响安全行为的各种不安全心理、不良心理,探索安全管理中的心理机制,从心理层面解决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各种违章行为,从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本质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