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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房时开发商必须出示哪些证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7:26:12    

接房时,开发商必须出示以下证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证明开发商有权使用该土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明项目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证明工程已获得施工许可。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证明商品房可以合法销售。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保证房屋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说明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规格,并标出使用注意事项。

竣工验收备案表:

证明房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站(质监站)颁发,证明建设工程质量合格。

不动产权证书:

在交房即交证的政策下,开发商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建议购房者在接房时仔细检查这些证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发现证件不齐全或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要求补齐或解释,必要时可拒绝交接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